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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路加新材料有限公司含金属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19-08-12 14:28 来源:浙江路加新材料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371

浙江路加新材料有限公司含金属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展期间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含金属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路加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杜桥镇南工业区南洋一路11号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为37亩,改建现有厂房,购置反应槽、萃取槽、陈化釜、蒸发结晶系统、逆流烘干炉、环保竖炉等生产设备,采用湿法、火法相结合等工艺,综合利用表面处理废物以及粗制钴盐、粗制镍盐、三元粉中的有价金属,同时收集贮存退役锂电池。项目建成后年资源化利用表面处理废物1万吨、粗制钴盐3500吨、粗制镍盐3500吨、三元粉8000吨,年产硫酸镍7800吨、碳酸镍2000吨、氢氧化镍1500吨、硫酸钴1200吨、硝酸钴600吨、氢氧化钴600吨、碳酸钴800吨、硫酸锰1500吨、碳酸锰800吨、阴极铜800吨、冰铜100吨、碳酸锂2500吨、三元前驱体1000吨,实现退役锂电池2万吨/年的综合回收循环利用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保护目标详见表1。

表1  项目所在区域周围主要保护目标

保护目标名称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最近距离

厂横村

居住区

约455人

环境空气二类区

西北

约2735m

保家村

居住区

约1655人

西北

约2317.8m

徐金团村

居住区

约535人

约1700m

石社团村

居住区

约235人

约1600m

团横村

居住区

约266人

约1859m

松浦闸村

居住区

约516人

西

约2469m

苗苗幼儿园

学校

/

西北

约2686m

川南中学

学校

/

西北

约2629m

芳琴幼儿园

学校

/

西北

约2582m

三联小学

学校

/

西北

约2684m

蓓蕾幼儿园

学校

/

西北

约2602m

地表水

受纳水体

序号

受纳水体名称

排放点水域环境功能

24h内流经范围/km

1

百里大河

第三类

/

起始断面:南至台州湾,终止断面:北至临海三门交接

序号

敏感目标名称

环境敏感特征

水质目标

1

不敏感

三类

地下水

该区域地下水尚未划分功能区,目前也无开发利用计划,按照区域规划性质和功能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评价

声环境

厂址周围2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

GB3096-2008

3类标准

生态环境

评价范围内基本农田、农作物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分析可知,正常工况下,项目排放的各污染因子短期浓度、长期浓度最大浓度占标率均能达到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叠加其他在建项目、环境本底后,项目排放的各污染因子短期浓度、长期浓度均能满足保证率日平均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的占标率或者短期浓度质量要求。且根据分析,项目实施后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水环境影响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本项目地表水评价等级为三级B。本项目最终纳管排放的废水量为170t/d,占台州凯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水量的0.68%,而且生产废水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1的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后纳管,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不会对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造成影响。同时,本项目建设时将同步配套建设568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可以避免事故性排放。只要切实落实好废水集中收集工作,做好厂内地面硬化防渗,特别是对固废堆场和易污染区的地面防渗工作,本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评价范围内无敏感点,企业只要做好机泵、风机等噪声设备的隔声措施,预计厂界噪声能达到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

4、固体废弃物影响

在严格执行本次环评中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固废均能规范化暂存和妥善处置,基本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实施后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清单见表2。

表2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清单一览表

类型

防治环节

主要措施要求

处理效果

废气

危废暂存库

全封闭设计,暂存库上方适当位置设置有吸风口,暂存库内设置有1套集气装置,收集的废气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达标排放

低温烘干

产生的废气引入火法熔炼废气处理设施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

/

湿法提取

车间

在浸出工段上方安装集气罩(集气效率约90%),配备有1套一次水平+二次碱液喷淋装置,喷淋水当班使用于浸出工段,废气由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包装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15米高空排放。

达标排放

逆流烘干及竖炉车间

配筛料粉尘配备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处理达标后15米高空排放;逆流烘干炉出料口配备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废气处理达标后15米高空排放;竖炉出料口有水蒸气产生,加强车间通风处理;逆流烘干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后引入烟气总管;火法熔炼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首先经过表冷降温+布袋收尘器处理后引入烟气总管;进入烟气总管的废气经过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氧化钙法脱硫+电除雾器处理达标后外排

达标排放

三元前驱体车间

干燥、筛分、除铁、包装

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射流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达标排放

氨气

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进入二级喷淋塔(稀硫酸+水喷淋)进行吸附去除,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

达标排放

废水处理站

各池体均密闭,并经集中收集后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

达标排放

废水

全厂

1、厂区采用雨污分流,雨水(除初期雨水)经收集后,由市政雨水管网排放,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

2、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充分回用。萃余液、皂化废水、反镁液、酸雾吸收废水、喷淋废水、滤液等生产废水收集进入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浓缩工段冷凝水和地面冲洗水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水淬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

3、企业自建废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一级澄清池+除磷+破铬+除微量重金属+二级澄清池+曝气池+ pH调节池+三级澄清池”组合工艺,废水处理规模不小于210t/d,处理达标后纳管,送台州凯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二级标准后排海;

4、加强源头控制,减少跑冒滴漏。

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噪声

生产车间

1风机布置在室内,进口配置消声器;

2引风机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3接口处采用软性接头盒保温及加强筋,改善钢板振动频率等降低噪声,所有的管道须采取阻燃材料包孔,降低振动噪声。

场界噪声达标,不发生扰民现象

公用工程

空压机布置在空压机房内,采用砖混结构,采取必要的减振措施;给水泵、工业水泵布置在室内,采取减振措施

其他

室内布置有噪声设备的车间,正常运行时应保持车间门窗关闭;为减轻运输车辆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建议厂方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有良好车况,机动车驾驶人员经过噪声敏感区地段应限制车速,禁止鸣笛,尽量避免夜间运输。

固废

全厂

1、除尘灰、污泥、危废包装袋、废布袋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2、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3、火法处置炉渣经过严格合理的危险废物特性鉴定后可作为一般固体废物或者产品外售至水泥企业综合利用;

4、脱硫石膏经过严格合理的危险废物特性鉴定工作后可作为一般固体废物外售水泥企业综合利用;

5、按规范分类设置固废的收集、暂存场所,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避免日晒雨淋而造成二次污染;同时,固体废物的收集方式、暂存、运输、处置均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不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生态及绿化

场区内、外种植树木

美化环境,保护环境,污染修复

环境风险

罐区设置围堰,容积应满足储罐泄露收集要求

不发生事故性排放

设事故应急池1座,有效容积568m3

五、环境影响报告评价初步结论

综上所述,浙江路加新材料有限公司含金属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位于杜桥镇南工业区南洋一路11号,其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对生产过程进行全过程污染控制,外排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实行总量控制与合法排污制度;符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要求,符合用地规划要求,符合环境准入要求。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方式和期限

环评报告书初稿可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办公场所查阅,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补充信息。

报告书查阅及索要补充信息时间:2019年8月12日~8月23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形式:1、在建设单位官网上进行公示;2、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行政村的村(居)民委员会公告栏进行公示。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时间:2019年8月12日~8月23日。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19年8月12日~8月23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路加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3982337518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49号14幢7-10层

联系人:金工               联系电话:0571-87242326

3、环评审批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临海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576-85280106

地址:临海大道中399

 

 

浙江路加新材料有限公司(盖章)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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